2011年3月,国家旅游局接到匿名举报,反映深圳某旅行社等企业违规在媒体发布赴台游广告,国家旅游局督促广东省旅游局严肃处理。
经查明,深圳市两家旅行社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,也不具备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,分别以未经合法注册的“商旅台湾游全国集散中心”和“台湾两岸情假期”名义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招徕旅游业务,并以“商务考察”为名,用游客个人因私护照为其办理赴台手续,违规组织旅游者赴台旅游活动,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。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依据《旅行社条例》相关规定,责令两社立即改正,并分别处人民币20万元和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深圳市另一家会议会展策划有限公司,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,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根据《旅行社条例》相关规定,责令其立即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00元,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